南京卓高财务微信二维码
电话/微信:13951900708   
南京市建邺区宋都奥体名座B座1507室 [查看地图]
邮箱:zg@njzgcw.com
QQ:3533279468
南京注册公司,南京代帐公司,南京财务公司,南京公司变更,南京代帐会计,南京税务代理报税
南京注册公司,南京代帐公司,南京财务公司,南京公司变更,南京代帐会计,南京税务代理报税

提醒买车人:明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变化

发稿时间:2017/11/14 9:06:46   类别:南京国税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已经进入“倒计时”!

根据财税2016[13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即使购买的是小型车,车辆购置税也不能享受优惠税率了。举个例子,假设市民打算买一辆约10万元的小排量车:在2018年以前买,车购税为100000/(1+17%)*7.5%=6410元;在2018年以后买,车购税为100000/(1+17%)*10%=8547元,多花了2000多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乘用车购置日期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海关增值税税专用缴款书》或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以及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因此,上述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可以享受7.5%优惠;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不再享受优惠税率。此外,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有效凭证开具之日起60日内,逾期申报缴纳车购税,不仅要缴纳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

本文地址:http://www.njzgcw.com/News.aspx?ID=134
更多动态>>
南京卓高财务微信二维码
电话/微信:13951900708    座机:025-85951105
南京市建邺区宋都奥体名座B座1507室 [查看地图]
邮箱:zg@njzgcw.com
QQ:3533279468

南京卓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www.njzgcw.com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7060999号
卓高财务为企业提供南京公司注册、南京公司变更、南京税务代理、南京记账报税等专业服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