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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税务动态

  • [南京工商]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举办省级“守重”企业公示证书发放仪式

    [2018/4/3]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3月27日下午,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举办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发放仪式,全区共有27家企业获此荣誉。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

  • [南京工商]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

    [2018/4/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工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从2月..

  • [南京工商]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强化商标保护工作

    [2018/4/3]为进一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三措并举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 一是强化宣传,推动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商标法》等法规“三走进”宣传,走进浦口区同心众创空间开展“注重品牌培养..

  • [南京工商]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规范监管工作面对面培训

    [2018/4/3]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分局市场规范监管水平,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局在莫愁湖分局举办首场市场规范监管工作面对面培训活动。活动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通报市场规范监管工作重点,讲解市场规范监管工作要点,让分局准确掌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

  • [南京工商]栖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018/4/3] 为进一步提升栖霞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近期,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分3场次对全区学校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培训271人次。此轮培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部门联动。为增强监管合力,栖霞区市场监督管..

  • [南京工商]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会议营销”专项执法检查

    [2018/4/3] 近日,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古柏镇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以保健食品为重点,详细检查保健食品的来源、合格证、进货查验登记、销货登记台帐以及退货程序等。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

  • [南京工商]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提升行政执法软实力

    [2018/4/3] 随着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基层承担的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当前的形势,对市场监管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应对这一课题,鼓楼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提升行政执法软实力,着力打造专业化、复合型基层监管执法队伍。一是主题教育,提升精神..

  • [南京地税]南通启东地税二手房交易“线上”提速增效获纳税人点赞

    [2018/4/3] 去年以来,南通市启东地税局为进一步落实“3550”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部门协同合作,加强涉税信息共享,依托“线上办、快递送”等快速通道,不断优化二手房交易办理模式,实现了二手房交易从受理到领证“只见一次..

  • [南京地税]请问什么情况需要缴纳环保税?

    [2018/4/3]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一号)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

  • [南京地税]请问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2018/4/3]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

  • [南京国税]泰兴国税开展2018年度党员春训

    [2018/3/30]2月24日至3月9日,泰兴市国税局开展2018年度党员春训活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结合国税改革发展实际,带头上党课,与大家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收获和体会,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国税系统落地生根。 党课运..

  • [南京国税]减税降费 助企业茁壮成长

    [2018/3/30]“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字字句句体现了政府对百姓的关切,听了备受鼓舞”。说起这次全国两会上的税务话题,最热门的当属提速降费和“放管服”改革。 “这几年生意不好做,十几万、二十万元的资..

  • [南京工商]南京工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牵头组织召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工作推进会

    [2018/3/30]3月16日下午,南京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牵头组织召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工作推进会,全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会经发局通报..

  • [南京工商]南京工商外聘专家学者,为信息化建设“智囊团”

    [2018/3/30]3月19日下午,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明春将红色的聘书双手递交南京大学软件学院教授郑滔、解放军理工大学经济信息学教研中心教授何明等,聘请其为南京市工商局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组,进一步充实了南京工商信息化建设的“智囊团”。 从2014年开始,..

  • [南京工商]南京工商履行合同监管职责,做好游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

    [2018/3/30]为认真履行工商合同监管职能,强化合同约束,更好地维护合同公平正义,创造和谐消费环境,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日前,市工商局主动作为,加强部门合作,与市旅游委共同制定游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

  • [南京工商]南京工商联合市旅游委对途牛旅游网开展行政指导

    [2018/3/30]为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经营服务行为,营造全市旅游业良好的营商环境,3月20日上午,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旅游委以及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走访了途牛旅游网总部,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行政指导。途牛旅游网企业负责人及销售..

  • [南京地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哪些法律责任?

    [2018/3/30]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

  • [南京地税]请问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是如何规定的?

    [2018/3/30]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一号)文第十八条的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 [南京地税]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2018/3/30]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

  • [南京地税]假如企业有自己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请问自行监测的数据可以作为环保税计算税额的依据吗?

    [2018/3/30]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3号)第九条的规定,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视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 [南京国税]政务公开走进纳税人学堂

    [2018/3/23]“以前在商业合作中需要查证信用等级时,我们只能到办税厅现场开具证明,如今动动手指在网上就能查询到,免了我们的跑腿时间,办事方便快捷了不少。”……近日,建邺区国税局在纳税人学堂中开展信息公开在线查询培训会,现场参培人员踊..

  • [南京国税]“民生头条”“春风故事汇”有奖征文结果揭晓

    [2018/3/23]经过近一年的刊登和随后的认真评选,近日,“民生头条”“春风故事汇”有奖征文评选结果揭晓,各有18篇获奖作品脱颖而出。 “民生头条”获奖作品 一等奖 《“彩虹单车”陷混战脱颖而出靠高招》(作者:成晓..

  • [南京国税]江苏国税:“三项制度” 税收执法更规范

    [2018/3/23]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7年6月,江苏省国税局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通过配套建立实施办法、目录清单和操作指引,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使税收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透明..

  • [南京国税]开启软件谷办税“直通车” 加速营商环境再优化

    [2018/3/23]自中国(南京)软件谷成立运作以来,雨花台区国税局连续多年提供税收定点服务,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不断关注企业涉税需求、推出务实服务举措,全力支持地方新兴产业发展,助推区域营商环境优化。该局政策服务团队多次走进软件谷,第一时间了解..

  • [南京地税]苏州地税出台税收信息对外提供管理办法 推进部门间税收信息共享

    [2018/3/23]  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或评优评先时会向税务部门征询企业依法纳税情况,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会通过“税银合作”了解企业纳税信用情况,税收信息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税务部门一方面要依法依规满足有关部门及..

  • [南京地税]“多证合一”后纳税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2018/3/23]  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第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

  • [南京地税]纳税人如何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018/3/23]  答: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规定,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

  • [南京国税]江宁区局积极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2018/3/21]为了响应省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提高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提升纳税服务的主动性,江宁区局开展了以“知晓税法 税企共进”为主题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 早在去年的7月中旬,江宁区局便积极相应当地政府,将相..

  • [南京工商]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为苏宁上门培训广告宣传相关知识

    [2018/3/21]3月9日下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督管理分局参观苏宁徐庄总部,并对苏宁人员培训广告宣传相关知识。 苏宁法务部、投诉部经理带领网络监督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参观并详细介绍了苏宁生活广场。参观期间,网监分局的肖燕、张桢臻、邹波就商品的采购渠道、..

  • [南京工商]民建南京市委和市工商局召开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交流会

    [2018/3/21]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南京市委)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为开展好对口联系工作,充分发挥民建南京市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市工商局政策资源、服务咨询的作用,3月13日,双方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召开了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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